政策速递 | 丹麦野生水产品进口新规生效!这些要求请注意

2025-08-25 11:16

进口商、贸易伙伴及消费者请注意!根据中国海关总署与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最新达成的协议,自2025年5月8日起,符合特定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丹麦(包括格陵兰岛)野生水产品将获准进口至中国。为确保贸易顺畅、保障食品安全,现将核心要求梳理如下,相关企业务必关注!

一、哪些产品可以进口?

产品范围

指在自然水域捕捞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重要排除

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二、生产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丹麦企业(涵盖捕捞、生产、加工、贮存环节)必须:

01


获丹麦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管。

0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符合中国法规要求。

03


最关键一步: 必须由丹方向中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未经中方注册成功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

三、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哪些硬性要求?

  丹方需确保每一批输华野生水产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01

来源合法:

  在丹麦(含格陵兰岛)管辖水域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

02

安全无虞:

  未严重违反中国法规及双边《议定书》。

  未受丹麦/格陵兰岛境内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中国检疫名录或WOAH须通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或捕捞水域污染的严重影响。

  未使用中国禁用药物/添加剂; 限用/允许使用的,必须严格符合中方规定。

  经丹方检验检疫,未检出中国法规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异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例,以及相关水生动物疫病。

03

全程可控:

  从捕捞、加工、包装、贮存、运输到出口的全过程,均符合中国安全卫生及可追溯要求。

04

标识规范:

  产品包装及标签必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进口食品管理规定。

四、必备文件:官方卫生证书

  丹方负责按中方要求对产品实施检验检疫。

  每一批输华产品都必须随附经双方确认的官方卫生证书,证明其符合中国法规及《议定书》。

01

证书语言:

  至少以中文、丹麦文和英文印制,填写时英文为必选语言。

02

关键信息:

  证书必须清晰、完整填写中方注册的生产企业信息。

03

备案要求:

  丹方需将证书样本及官方印章样式提前向中方备案,如有变更需至少提前1个月报备。

五、中国海关怎么做?   

  所有输华丹麦野生水产品,入境时均需接受中国海关的检验检疫。

不合格产品怎么办? 海关将依法采取销毁、退运或其他必要处理措施。

问题企业怎么办? 对发生严重安全问题或多次不合格的企业,中方有权视情况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其产品进口等措施。



给企业的特别提醒

丹麦生产企业: 务必确保自身符合所有要求,特别是及时通过丹方完成向中国海关的注册推荐。

中国进口商:

  -务必确认合作的生产企业已在中方成功注册。

  -严格审核每批货物的卫生证书真实性和完整性。

  -了解并遵守中国关于进口水产品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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