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口商、贸易伙伴及消费者请注意!根据中国海关总署与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最新达成的协议,自2025年5月8日起,符合特定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丹麦(包括格陵兰岛)野生水产品将获准进口至中国。为确保贸易顺畅、保障食品安全,现将核心要求梳理如下,相关企业务必关注!

一、哪些产品可以进口?


二、生产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三、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哪些硬性要求?


四、必备文件:官方卫生证书


五、中国海关怎么做?

所有输华丹麦野生水产品,入境时均需接受中国海关的检验检疫。
不合格产品怎么办? 海关将依法采取销毁、退运或其他必要处理措施。
问题企业怎么办? 对发生严重安全问题或多次不合格的企业,中方有权视情况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其产品进口等措施。
给企业的特别提醒
丹麦生产企业: 务必确保自身符合所有要求,特别是及时通过丹方完成向中国海关的注册推荐。
中国进口商:
-务必确认合作的生产企业已在中方成功注册。
-严格审核每批货物的卫生证书真实性和完整性。
-了解并遵守中国关于进口水产品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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